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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查获珊瑚、非洲象牙制品,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

点击数:1126 发布时间:2025/6/24 15:15:32 发布者:管理员



近日

珠海拱北海关截获两宗走私案

在九州港口岸

查获一件濒危石珊瑚制品

在拱北口岸

查获两件濒危象牙制品



据悉,一名女子近日经九洲港口岸进入内地,被拱北海关所属九洲海关截查,关员在其携带的行李中查获一件濒危石珊瑚制品,重约9.22千克。


现场关员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时,发现一名经“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关员在该旅客随身携带的纸箱中查获一件珊瑚制品。后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珊瑚制品为珊瑚虫纲石珊瑚目物种,重约9.22千克。石珊瑚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列明的保护物种。



拱北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内地一男子携两象牙制品过关被截

近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旅检现场查获两件疑似象牙工艺品。经鉴定,确认两件工艺品为非洲象象牙制品。



据悉,一名内地男旅客李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的海关“绿色通道”进境内地,现场关员发现其神色慌张,有意逃避行李X光机检查,遂实施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查获疑似象牙工艺制品两件,净重约1.6千克。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确认上述工艺制品为非洲象象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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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提醒,非洲象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物种。除合法持有《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拱关微发布、澳门日报


监制/胡翼 宋雪
主编/张蓓 
值班编辑/葳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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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大湾区之声